【资料图】
2015年10月29日,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以国卫办疾控发〔2015〕53号印发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(2015年版)》。
该《规范》分组织机构职责、传染病信息报告、报告数据管理、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、资料保存、信息系统安全管理、考核与评估7部分,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。
2006年5月19日卫生部印发的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》予以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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